勞動合同兩份都在公司找誰索要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拒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的,可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該部門責令改正。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兩份都在公司找誰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