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合同解除後有什麼賠償?

工傷勞動合同解除後有什麼賠償?

一、工傷勞動合同解除後有什麼賠償?

工傷認定後,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工傷等級給予員工相應的賠償。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且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按有關規定向第三人追償。用人單位破產、關閉,需全員終止勞動關係的,應從留用資金中,爲一級至四級傷殘工傷職工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退休年齡。

二、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支付標準是多少?

一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爲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並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綜上所述,員工發生工傷導致無法繼續工作的,可以在醫療期結束後解除勞動合同,回到家中休養。員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除了拿到基本的賠償外,解除合同的話還有經濟補償金,單位按照工傷等級支付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等。其中經濟補償金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