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約定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沒約定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會規定很多內容,包括員工工作的環境等,還有最重要的就是工資問題。那麼關於勞動合同沒約定工資怎麼辦?工資是必須要在合同中規定的一項內容之一,如果沒有規定工資內容,勞動者是可以進行舉報的。

一、工資約定不明勞動者怎麼辦

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回報,是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勞動者主要的合同權利。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勞動報酬一定要明確、具體,包括明確勞動報酬的法律後果等相關內容。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對勞動報酬處理模糊,或者口頭約定,因此常常引發勞動爭議。

工資應在勞動合同中明確,但並不一定表現爲具體的金額,也可以表現爲明確的計算方式,如計件工資時寫明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提成工資應寫明提成基數與比例等。

《勞動合同法》第17條將勞動報酬規定爲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同時該法第18條進一步規定了工資約定不明時的處理程序。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可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首先雙方重新協商工資標準,適用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如果,前兩步無法解決問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應當同工同酬。用人單位如果認爲同工不同酬,應當負舉證責任。

但是勞動者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對所主張的事實進行舉證。也就是說要注意收集相應的證據,如工資條和相關的手續。以免因舉證不力而承擔法律後果。

二、哪些屬於工資的範圍

工資是指僱主或者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一般包括:各種形式的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等)、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屬於勞動報酬性的工資收入等。

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

(1)社會保險費;

(2)勞動保護費;

(3)福利費;

(4)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

(5)計劃生育費用;

(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勞動合同沒約定工資應該怎麼辦?合同規定工資內容這是天經地義的,我們找工作就是爲了能夠獲得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是要規定這個部分的內容的。這個對於任何一個勞動者都是最重要的內容,所以涉及到沒有規定的一定要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