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幾年比較好?

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幾年比較好?

在我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會簽署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能夠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雙方的利益,但是勞動合同籤幾年是根據每個單位和個人不同的情況所決定的,下面就請閱讀本站小編爲您帶來的文章勞動合同一般籤幾年。

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幾年比較好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爲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爲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爲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關於勞動合同籤幾年的問題小編給出了三種情況,一般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是這樣的簽署勞動合同的,感謝您閱讀由本站的小編爲您帶來的文章,若您在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方面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