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籤多久

勞動合同籤多久有雙方協商自願達成。
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爲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爲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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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