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工死亡社保怎麼處理

一、單位職工死亡社保怎麼處理

單位職工死亡社保怎麼處理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2、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3、個人死亡的,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

按現行法規,參保職工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資金都並不存在還沒有領完就充公的問題。若是退休前死亡,個人帳戶資金當然全部可繼承,而若是退休後死亡,餘額同樣可依法繼承。人去世後社保裏的餘額依法由其繼承人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去世後,其繼承人帶參保人身份證、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到參保機構申請辦理銷戶,死者個人帳戶裏的餘額加利息,全部作爲遺產,由繼承人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職工社保要交滿多少年才能領取

社保至少交15年纔可以到退休的年紀纔可以拿養老金。

1、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

2、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3、養老保險必須繳滿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到退休年齡,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延遲退休除外)。

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轉入新型農村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不選擇上述方式,可申請將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