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工交通事故死亡單位責任嗎

單位職工交通事故死亡單位責任嗎

在現實生活中造成人身損害的意外事故是非常多的,例如勞動者的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出現交通事故等,關於交通事故,總會涉及到財產損失的糾紛以及人身傷殘損害的賠償等相關問題。那麼,職工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單位有沒有責任呢?本站網小編帶你來相關內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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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責任劃分

視具體情況而定。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