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交通事故賠償單位責任是什麼?

員工交通事故賠償單位責任是什麼?

一、員工交通事故賠償單位責任是什麼?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的,就是工傷,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人社局支付工傷待遇,未繳納的,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傷殘津貼以及員工與公司之間解除勞動關係之後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將由企業承擔。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注意什麼事項?

1、保持冷靜,記錄肇事車輛資訊。

發生事故後,受害人應保持冷靜並立即採取自救措施,確認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車輛,並記錄肇事車輛號牌、車型、顏色等,防止肇事車輛逃逸。爲了防止出現套牌事件,最好讓當事人能夠留在事發現場。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

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受傷者親屬、朋友或案發地附近的羣衆,切莫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要承擔造成的不利後果。

3、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

在交警調解不成功的話,應該及時到法院起訴,儘快理賠,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

4、儲存好己方受損失的相關證據。

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在要求賠償時都必須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不然,到了理賠的時候是不被支援的。

綜上所述,員工在上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自己無責的話,屬於工傷的範疇,這種情況下單位就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支付工傷待遇,包括傷殘津貼、停工留薪工資及解除合同就業補助金等,如果單位沒有買社保,還需要承擔更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