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費用由誰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數額爲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的結果。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費用一般情況下都是直接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但是在繳納工傷保險費用的時候實際上跟員工本人的工資也有關係,員工最後的工資所得都是公司扣除了五險一金以後的,因爲工傷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按照費率然後乘以員工工資的總額。

工傷保險費用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