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會計崗位)

勞動合同(會計崗位)

勞動合同(會計崗位)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需要和對乙方基本條件的考察,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

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訂立合同。

二、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爲 年。

三、 工 作 內 容:

1. 全面履行企業會計職責,負責公司各種票據的收集、分類、製作憑證。

2. 完成分類帳、總帳、報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析。

3. 負責銷售貨款督催、結算。

4. 進行年度公司清產覈資工作。負責稅務辦理,協調處理好與稅務等部門的關係。

5. 根據公司領導佈置,提供會計分析資料。協助部門經理進行零星採購,招工和辦公室值班等工作。

6.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勞 動 報 酬

1.本企業工資支付水平,不低於本地區同行業同崗位平均工資水平。每月發放一次, 每月15日爲工資發放日。

2. 乙方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平均每月工資標準爲:基本工資 元/月。

六、勞 動 紀 律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即工作8小時計爲一個工作日。

2.有事必先請假, 獲准後纔可離開崗位,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3.工作時間, 不準擅離崗位, 不準會客、聊天, 不準在電腦上上網、進行娛樂活

動。

4.不準擅自將外人帶進公司辦公室, 確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見面的, 未經允許不得在辦公室會客。

5.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祕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複製。並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3. 由於乙方無視約定的勞動紀律, 給本公司帶來較壞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

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責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約束,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七、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企業規章制度造成損失和有害影響的;

3. 嚴重失職的, 營私舞弊或勾結社會上的人員, 對本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損甲方專利、技術、經營利益,併爲其他企業服務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在工作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合同期已滿, 雙方不再續訂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傷, 醫療期滿後, 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1. 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 拒不承諾乙方根據甲方有關負責人安排加班後的補休的;

3.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乙方工資(含生活補助)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1.經甲方培訓後成爲企業管理技術骨幹, 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與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對甲方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紀律, 對企業工作秩序造成混亂, 損害甲方經濟利益的(可以計算損失的部分)。甲方違反勞動合同, 除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外, 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處罰;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 要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甲方爲錄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由於乙方過錯, 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並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

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乙方離開本企業,三年內不得在與本企業業務相似的企業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 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 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