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聘用合同

物業管理聘用合同

物業管理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務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爲不定期聘用關係。

2、乙方提出不再履行聘用的,提前15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人員接替。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應積極執行甲方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報酬

1、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和業績,按月支付工資,負擔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連續工作滿一年的,甲方承擔意外傷害保險和工裝費用;不滿12個月時工裝和保險隨本人轉走,費用乙方負擔。

3、因乙方失職瀆職,給業主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並按規定向甲方交納一定數額的勞動信譽金。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業主造成嚴重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其他違法行爲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身體、精神和傳染疾病等客觀條件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的。

3、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不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離職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和信譽金作爲違約補償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