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勞動合同

單位負責人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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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爲了單位利益而挪用公款,此“爲單位利益”僅是指單位負責人單純的爲單位謀取利益

在認定是否“爲單位利益”時,不能因爲個人利益包含單位利益因素而使單位利益和個人利益無法區分,甚至混淆、掩蓋。爲了加大對違反職務廉潔性的懲罰,應認定構成挪用公款罪,爲謀取單位利益則作爲犯罪情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