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能否約定免除社保

勞動合同能否約定免除社保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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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順延嗎

一般不建議這麼做。首先,法律並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透過期滿自動順延的約定條款,免除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其次,如果勞動合同中公司與員工約定的“自動順延”有效,那法律中“連續簽訂兩次合同後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就無意義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分別是這樣的: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定的原則,“約定順延”的條款並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