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餐飲用工合同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典餐飲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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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非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健康證明。

第二條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身體傷害、服務和其它質量事故。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一旦乙方出現身體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現服務和其它質量事故,甲方會根據相關約定進行處罰。

三、勞動時間

第一條:員工的上班時間由甲方根據具體崗位作相應安排,甲方可根據具體需要進行調整;

第二條:員工每月有1天正常休息,員工休息應安排在非週末和非節假日,且同一工作日僅允許一位員工休息。休息前需取得店內負責人同意。如遇特殊情況再做安排。

第三條:沒有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曠工者,一月內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並予以開除。

第四條: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扣罰20元;在負責人同意情況下遲到或早退,當月不算全勤;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者(含)將予以開除。

第五條:員工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請病事假,必須提前請假並徵得店內負責人同意(緊急情況可以事後告知),否則作爲曠工處理,病事假期間無工資(50元/天)。員工可優先使用自己的帶薪休假來充抵病事假。病事假原則上不能超過5天,超過5天予以開除。

四、勞動報酬與安全保險

第一條:甲方按月及時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7日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條:工資構成

工資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其它(獎勵或補貼等)

基本工資:1600元/月/人

崗位工資:廚師200元、服務員收銀員清洗工100元

績效工資:根據目前的營業效益,績效工資基數爲10元/天/人起,每日由店負責人進行考覈,考覈標準正常情況爲70斤麪食/日起,如特殊情況由店負責人公開修改考覈標準並與員工確認。工齡工資:服務滿一年者工齡工資爲100元/月,以此類推。

獎勵或補貼:對於當月無任何違反勞動紀律且當月全勤的員工(不包含一天正常休息),甲方將給予100元全勤獎勵;甲方會根據員工在崗期間對企業做出貢獻的程度予以獎勵,獎勵形式不僅限於人民幣;遇節假日,甲方會根據情況給予當日在崗員工福利,福利不僅限於人民幣。

其他福利:

1.員工生日當月增加一天休息(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爲準),營業場所的員工休息應安排在非週末或非節假日,休息前應取得店負責人同意。

2.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甲方視情況給予次年3天的度假時間,此假期不影響任何收益。

第三條:安全保險

甲方給工作滿一個月以上員工購買意外安全險(保障內容包括工作中、上下班途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傷害及損失),如在工作期間乙方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甲方會將保險資訊告知乙方。若甲乙雙方終止勞務合同,保險停止。

工作未滿一個月的員工在此期間上下班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所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辭職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15天遞交辭職申請以便於甲方安排工作,如不辭而別者將不予結算本月工資;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第二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六、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第一條:員工離職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二條:員工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開除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三條: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件:乙方身份證、健康證複印件、保險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