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優缺點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優缺點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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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你的這種情況,無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下崗降薪,你可以再申請仲裁要求補足工資並恢復原崗位;裁決沒有生效的話不能要求履行裁決書上的義務;合同到期後你有權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合同到期公司不願意續簽,你可以要求按照在該公司的實際工作年限(從08年開始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