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勞動合同

山東省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山東省勞動合同備案格式是怎樣的?

爲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範勞動用工秩序,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46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爲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範勞動用工秩序,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46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