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工齡退休金

1、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的參保人員。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2、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3、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4、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139
5、個人帳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12。
6、計發月數爲:50歲爲195月、55歲爲170月、60歲爲139月

35年工齡退休金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六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基礎養老金指按規定計發標準,由各級財政爲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個人帳戶養老金指參保城鄉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個人帳戶一次性支出。個人帳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以及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複繳費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帳戶存儲額的支出。喪葬補助金指在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死亡後,政府給予遺屬用於喪葬的補助費用。轉移支出指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流動轉出的個人帳戶資金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