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去世養老保險費要退還給繼承人嗎

參保人員去世養老保險費要退還給繼承人。
1、參保繳費人員死亡後,可將其個人帳戶中個人繳納及村(組)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的本息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2、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死亡後,可將其個人帳戶中個人繳納及村(組)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本息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從社會統籌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個月養老金作爲喪葬費,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帳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

參保人員去世養老保險費要退還給繼承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