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欠繳能視爲債權債務嗎

社保欠繳能視爲債權債務
社會保險是一種爲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有個人繳納和用人單位繳納部分的區分。一般來說在企業破產時,未繳納的社保就是一個債務了。
法律上也有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社保欠繳能視爲債權債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