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殘疾證,如何拿補貼

1.由本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視窗提交書面申請。
2.提交申請後由相關鄉鎮部門受理殘疾人補貼金申請並進行初審。
3.初審合格後,再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定,審定合格後申請撥付補貼金。
4.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殘疾人補貼金可透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帳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殘疾人證申請人或殘疾類別、殘疾等級變更申請人對評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十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地市級殘聯申請重新評定,經地市級殘聯同意後到指定的醫院或專業機構進行殘疾評定;如仍有異議,可向省級殘聯提出申請,由省級殘疾評定專家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定,該評定結論爲最終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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