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長期治療期間休病假工資按什麼發放

職工長期治療期間休病假工資按什麼發放
律師解析:1、員工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員工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
3、員工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