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提取個人公積金

職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的條件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到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定居;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帳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未辦理轉移;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及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怎麼提取個人公積金

按規定,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也可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繼續存儲。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存儲餘額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