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能否以調休代替

加班工資能否以調休代替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若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時間是休息日的,加班工資可以以調休代替。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報酬是勞動者付出體力或腦力勞動所得的對價,體現的是勞動者創造的社會價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