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工資稅務局要怎麼處罰

納稅人虛報工資,造成少繳納或者不繳納應繳稅款的情形,是偷稅,稅務局可以要求納稅人繳納少繳的稅款,並繳納滯納金,同時還可以要求納稅人繳納少繳或者不繳稅款的50%到500%的罰款。若偷稅情節嚴重構成了犯罪,可以依照刑法追究納稅人的刑事責任。綜上所述,對虛報工資的行爲,稅務局的處罰措施是追繳稅款和罰款。
【法律依據】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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