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它包括按計時工資率支付的計時工資、按計件單價支付的計件工資、各種經常性獎金、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以及按國家規定支付給職工的非工作時間的工資。【法律依據】《勞動法》第47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