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辭職要賠錢嗎

提前辭職要賠錢嗎
律師解答:不要。律師解析: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超過30天,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者違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
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