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要寫的內容有哪些

公司章程要寫的內容有哪些
律師解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公司經營範圍以及設立方式。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公司只能發起設立,股份公司可以發起設立以及募集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八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