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如何領取失業金

解除勞動合同領取失業金的流程:
1.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第三款: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4.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爲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解除勞動合同如何領取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