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訴訟時效司法解釋有哪些

勞動爭議訴訟時效司法解釋: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在仲裁階段未提出超過仲裁申請期間的抗辯,勞動人事仲裁機構作出實體裁決後,當事人在訴訟階段又以超過仲裁時效期間爲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27條:當事人在仲裁階段未提出超過仲裁申請期間的抗辯,勞動人事仲裁機構作出實體裁決後,當事人在訴訟階段又以超過仲裁時效期間爲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勞動爭議訴訟時效司法解釋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