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訴訟期間是否有工資

沒有工資。
在勞動爭議仲裁期間,若勞動者有正常上班的(說明勞動關係存續,且有正常上班),則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工資。若勞動者沒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單位請有薪假的,或已經跟用人單位終止及解除勞動有關係的,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
但是,如果由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提起“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仲裁或訴訟請求的,最終員工請求獲得支援的,仲裁或訴訟期間,公司應按照員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勞動爭議期間工資。
若員工沒有提起這方面的請求,只是要求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或賠償,則就不可以再要求支付仲裁期間的工資了。
綜上,仲裁期間要不要支付員工工資,關鍵看幾個條件:一是看勞動關係是否存續;二是看員工有沒有提供正常勞動。
《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第二條

勞動爭議訴訟期間是否有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