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不給付款怎麼辦

買賣合同不給付款怎麼辦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買賣合同不付款怎麼辦

生活中買賣關係很常見,從日常買賣東西的口頭合同,到企業經營中常見的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如果買賣合同簽訂後,買方一直不付款該如何處理呢

一般來說,合同內容都會約定買方的款項支付時間,逾期未支付的,屬於違約,賣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法院判決支付後,買方還一直不支付相關款項的,賣方可以向法院執行局請求強制執行。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爲。那麼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哪些東西

一般來說,依照案件的實際情況,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存款、收入、房產等財產或具有財產價值的其他財產。

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