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職員工承諾書

新入職員工承諾書

新入職員工承諾書

_先生/女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本公司的有關規定,聘任您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入職****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部,任_____________職務,級別爲____________,考覈試用期一個月。您的職責與待遇如下:

1、您須於試用期內努力工作,以達到公司規定任職該崗位的工作績效和標準。對於試用期間工作態度、工作行爲、工作結果等評價合格,公司將按期辦理正式轉正手續,並享受相關薪資福利待遇;對於試用期間工作表現不符合該崗位工作要求,達不到正式錄用標準的,公司將按有關規定延長試用期時間或解除與您的勞動關係。

2、您必須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員工行爲準則及人員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以確保您崗位工作業績目標的達成。

3、您入職30天之內,公司將與您簽訂爲期三年的勞動用工合同。若因參加培訓需調整勞動合同期限的,公司將依據《培訓協議》中培訓服務期的約定順延勞動合同到期時間。

4、如您未達約定工作年限而需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經與公司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但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知會公司,公司將從您薪資中扣除15天作爲入職培訓費用。同時您必須將您的所有工作內容、方式、技巧等傳承於接任者,直至該接任者能獨立上崗作業爲止,否則公司有權要求您給予賠償。

5、公司出資爲您提供專項技術或技能培訓,包括出國學習進修、外派學習培訓等,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資料費、相關差旅食宿費等)公司將與您訂立培訓服務期協議,服務期按培訓金額定爲1年、2年、3年、5年以上不等(培訓費用在xx元以內的爲1年,培訓費用在xx~4000元的爲2年,培訓費用在4000~6000元的爲3年,培訓費用在6000元以上的爲5年)。若您違反服務期約定需提前解除勞動關係,您須按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將按所發生培訓費用及未履行約定年限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進行賠付:

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賠償100%;

服務未滿二年離職賠償80%;

服務未滿三年離職賠償50%;

服務未滿四年離職賠償20%。

6、待遇說明:試用期月薪爲__________元/月;轉正後月薪爲__________元/月,其中月薪的70%由基本薪資和崗位薪資等構成,該部分按月計發;另30%爲績效考覈薪資,該部分屬於浮動薪資,每半年合計發放(上半年績效薪資於8月發放,下半年績效薪資於次年2月發放)。

7、公司將在您的月工資中按勞動法規定代扣出您的個人所得稅,及代扣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等費用的個人應繳部分。

8、若您接受本承諾書之內容,請簽字後送交人力資源部。

我們竭誠歡迎您加盟***公司,若有任何疑問,請隨時向人力資源部諮詢。

******公司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