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籤合同的輔警

公安局籤合同的輔警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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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輔警是做什麼的

輔警,顧名思義是輔助正式公安民警工作的工作人員,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透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輔警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輔助履行下列職責:
1.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值守、接處警、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2.疏導交通,勸阻、查糾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3.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養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4.資訊採集、數據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5.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6.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性警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