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勞動糾紛找誰

應屆畢業生勞動糾紛找誰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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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



  1、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

國家統一招生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爲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2、應屆畢業生指:

就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簡單地說,學生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這點大家都已經清楚,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後再審查學歷。除了順利應屆畢業的考生報考外,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說,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


  3、高校應屆畢業生:

指在國家承認的高校就讀的,在該年份內取得畢業證書的高校學生。包括成人高考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