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婚假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對婚假是怎麼規定的
婚假,是國家給予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個勞動者都可能會遇到的情況,結婚是人生大事,我國的法律對於這一大事明文規定了假期,以保障公民的權利。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因此,再婚者同初婚者一樣,同樣可以享受婚假待遇。關於婚假的工資《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婚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爲職工已經提供了勞動,應當依法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原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喪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