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藥費應該由誰承擔?

工人在工廠幹活的時候,有時候會因爲安全事故受傷,這樣的話,工人應該向勞動局申報工傷認定,透過認定,就可以明確工傷等級。工人受傷要到醫院診斷,由此會產生一系列的藥費、護理費等。那麼,工傷藥費應該由誰承擔?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工傷藥費應該由誰承擔?

一、工傷藥費應該由誰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而對於不符合診療目錄的工傷醫療費應當由誰承擔的問題,條例並未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由於立法的缺失,導致了實踐中的分歧和爭議。工傷保險實行的是無責任補償原則、補償直接經濟損失原則,無論傷者在事故中有沒有責任,發生工傷後都應依法得到補償。用人單位依法爲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並不意味着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就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治療工傷產生的醫療費屬於直接經濟損失,醫療費中不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標準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更符合工傷保險制度設立的基本原則。

二、工傷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綜上所述,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被認定爲工傷的,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對於工傷藥費屬於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工傷保險基金會給予賠付。而超過規定的藥費,一般由工人自行承擔,單位是不給報銷的。因此,工人受傷後,應當到定點醫療機構救治,並儘量的使用符合報銷規定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