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上海社保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上海市工傷保險實行基礎費率和浮動費率,基礎費率統一爲繳費基數的0.5%,對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在基礎費率的基礎上,按照規定實行浮動費率。上海單位職工個人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爲16353元,下限爲3271元。單位繳費基數按單位內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

注1: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爲16353元,下限爲3271元。單位繳費基數按單位內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並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注3:非城鎮戶籍的外來從業人員根據規定參加本市養老、醫療和工傷三險的,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爲7%(單位按6%,個人按1%)。

注4: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具有本市戶籍的從業人員根據規定至2014年3月底過渡期已滿,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基數和比例在本標準執行期內按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注5: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需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納。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及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繳費地點

1、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

2、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上海市工傷保險費率不再實行統一的基礎費率,調整爲按照國家規定的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實行費率浮動的辦法。基準費率分別爲該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0.2%、0.4%、0.7%、0.9%、1.1%、1.3%、1.6%、1.9%。爲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負擔,本市二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先行下浮一檔按本行業基準費率的80%執行,即一類至八類行業分別按該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0.2%、0.32%、0.56%、0.72%、0.88%、1.04%、1.28%、1.52%繳費。

工傷保險是在發生勞動關係之後,用人單位必須替員工進行購買的一項服務,這是爲了保證員工在職期間受傷之後,能夠由社保中心下發相應的賠償金,因此對員工日後的生活和康復有一定的保障。也保障用人單位不要因爲員工由於工傷原因而進行多餘的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