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險免責事項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在我國保險的種類是多種多樣的,經常使用交通工具的朋友就可以購買交通意外險以防萬一。一般情況下,發生意外的交通事故之後保險公司是會予以賠償的。但交通意外險也存在着一些免責的事項,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交通意外險免責事項有哪些。

交通意外險免責事項有哪些?

交通事故意外險的免責事項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爲;

(2)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爲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

(4)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疾病、藥物過敏、中暑、猝死;

(5)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恐怖襲擊;

(8)被保險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險人嚴重違反承運人關於安全乘坐的規定。

2、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1)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

(2)被保險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3)被保險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於任何交通工具;

(4)被保險人乘坐非商業營運的火車、輪船或汽車期間。

發生上述情形,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並對投保人按日計算退還未滿期淨保費。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交通意外險免責事項有哪些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看了之後都有了一定的瞭解了。從上可以看出,如果是被保險的一方故意的行爲則保險人不用承擔責任。如果還想繼續瞭解與之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可以到本站網站繼續瀏覽,或者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