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險免除責任的情形有幾種

交通意外險是對行爲人在遭遇了交通意外時進行的一種保險,但並不是所有的交通意外都能獲得相應賠償,有的情況下發生交通意外保險公司是不擔責。那麼你知道交通意外險免除責任的情形有幾種嗎?以下是具體介紹。

交通意外險免除責任的情形有幾種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爲;

(二)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爲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

(四)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疾病、藥物過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七)恐怖襲擊;

(八)被保險人犯罪或拒捕;

(九)被保險人嚴重違反承運人關於安全乘坐的規定。

二、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三)被保險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於任何交通工具;

(四)被保險人乘坐非商業營運的火車、輪船或汽車期間。

發生上述情形,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並對投保人按日計算退還未滿期淨保費。

根據上述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因一些特殊原因造成被保險人人身傷殘或死亡的時候,保險公司是不糊承擔賠償責任的。同時,在一些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人身損害也是不能獲得賠償。更多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