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交社保有幾種方式?

一、公民交社保有幾種方式?

公民交社保有幾種方式?

(1)查帳徵收的繳費單位有以下繳費方式:

①在銀行開設繳費帳戶,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申報數據實時ETS扣款。

②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前臺刷銀聯卡繳費;

③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前臺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到銀行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費。

(2)定期定額繳費單位(人)不需每月到地稅機關申報繳費,只要在已簽訂扣費協議的帳戶中存有足夠的存款,以確保地稅部門能每月自動劃款。

需要繳費憑證的,憑有效證件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前臺索取。

繳費單位(人)應於每月的15日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作增減員變動和申報應繳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

二、社會保險費的確定方式是什麼?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爲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爲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爲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爲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爲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爲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爲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對中國的公民來說,社會保險的繳納非常的重要,因爲日後發生一些問題都可以利用社會保險來報銷,比如說醫療方面的一些費用,還有就是生育方面的費用等等,繳納社會保險可以透過用人單位代扣或者是自己自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