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規定是什麼?

當前社會,就業問題成爲了一個熱門話題由於人口的條件以及教育的限制,就業一直是當前社會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我國對於失業人羣也有着相應的扶助措施,例如失業保險金等。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最新規定是什麼吧。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規定是什麼?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最新規定是什麼?

1、東莞失業保險金標準爲:東莞最低工資標準×80%=失業保險金

2、根據東莞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1310元/月計算

3、東莞目前的失業保險金金額爲:1048元/月

2018年東莞失業金領取期限

1、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爲18個月;

3、滿10年及以上的,爲24個月。

2018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最新規定是什麼?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018年東莞失業金領取材料

1、參保人填寫《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就業失業手冊》原件和複印件;

3、《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

4、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5、一寸彩照一張;

6、銀行存摺(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2018年東莞失業金領取流程:

1、申請人在每月的25號前向失業金辦理部門提交申請;

2、失業金辦理部門對材料進行審覈,審覈透過後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卡》;

3、參保人憑社保IC卡、《失業保險待遇卡》等證件於次月的15日後,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金。

從以上內容可以分析得出,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最新規定主要是以工資爲基本參照標準來進行劃分的。在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時候,需要以自身工資的具體數額作爲參照標準,與此同時,根據失業時間的差異保險金額也有所變動,滿足以上條件才能夠申請失業保險金。以上即爲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