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合同到期失業金怎麼領?

常熟合同到期失業金怎麼領?

企業單位的職員在入職後,用人單位爲了避免在發生意外事故時,需要繳納鉅額賠償金,一般都會給職員購買五險,失業保險局包含在五險之中,根據規定,職員在失業後,可以按照流程領取失業金。具體而言,常熟合同到期失業金怎麼領?

一、常熟合同到期失業金怎麼領?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但還要滿足領取的其他相關條件。

領取失業金要滿足以下條件:

1、繳費期限規定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主觀意願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 其他要求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購買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1、保障基本生活:

失業保險的作用體現爲生活保障功能,即失業保險機構透過向符合條件的失業者支付失業保險金,保障了失業者的基本生活,維持了勞動力的再生產。通常來說,勞動者在失業後,無經濟收入來源,生活發生困難,而失業保險透過對失業者發放失業保險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使其正常地生存下去,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2、穩定失業人員:

由於失業保險透過發放失業保險金保障了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其有了一定的收入。這種穩定功能一方面體現爲社會穩定功能;另一方面體現爲經濟穩定功能。失業保險爲失業者提供生活保障,不會因其無法生存使其鋌而走險,或在心理上嚴重失衡而危害社會,有利於維持社會的穩定。失業保險金的籌集及發放具有抑制經濟循環的作用,是“減震器”,減輕了經濟波動的劇烈程度,使家庭關係保持穩定,因此緩解了失業對整個社會所帶來的衝擊和震動,從而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和正常的社會秩序。

3、促進失業人員再次就業:

失業保險不僅僅是給失業者發放失業保險金,更重要的是失業保險機構對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重視及提供就業資訊、有效溝通和對再就業的直接推動上。對失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提升其自身素質,提高其在社會中的競爭能力,並積極爲失業人員開展職業介紹等相關服務,促使其儘快重新就業。失業保險的促進功能越來越突出,透過加大再就業培訓支出的比重、建立就業導向的機制等來促進失業者的再就業。

4、合理配置勞動力:

這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由於失業保險的存在,失業者在尋找新的就業崗位時獲得了經濟保障,免除了後顧之憂,失業者也就有條件儘可能尋找與自己的興趣、能力相符合的工作崗位,從而有利於勞動力的合理配置;二是由於失業保險的存在,用人單位減輕了向外排斥冗員的經濟、社會兩方面的壓力,有利於單位制定理性的、合理的用人決策,也更有利於勞動力的合理配置。

職員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社保局領取失業保險。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職員在失業後都可以領取該金額,只有繳納一年以上的保險,且不是自願失業的,纔可以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