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一、轉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轉養老保險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規定,養老保險由當地轉出,可分爲往省內轉和往省外轉兩種情況。不同省區的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手續略有差異,不過整體來看養老保險轉移的思路是大體是相同的。

二、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流程說明

1、在轉出地停保並打印參保憑證(可自行到所屬社保局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申請轉入。

3、資料齊全符合轉入條件,社保經辦機構上傳聯繫函至省內轉移平臺同時寄出聯繫函至轉出地。

4、轉出地辦理轉出業務並轉出基金。

5、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繫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資訊表》將透過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平臺交換數據。

6、確認完成轉移接續。

三、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說明

1、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參保人員攜帶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先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覈對繳費資訊後,出具《參保繳費憑證》,並告知轉移接續條件。

2、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覈。符合轉移條件的,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聯繫函》後辦妥轉出手續,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並轉移基金。

5、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資訊表》和轉移基金後辦妥轉入接續手續,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職工跨統籌地區流動時,除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帳戶檔案外,還要按相關規定轉移職工個人帳戶基金:職工失業後再就業,失業前的連續工齡可以作爲視同繳費年限嗎?職工失業後無論以何種形式再就業,只要個人或企業按規定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了養老保險費,其失業前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可與建立個人帳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