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半年養老保險可以累積嗎

隨着對養老的重視以及我國老齡化程度越老越高,養老保險越來越受大家關注。養老保險是否可以累積,養老保險到底需要交納多少年纔可以,這些問題想必是大家最爲關心的。針對“交了半年養老保險可以累積嗎”這一問題,小編將爲大家一一做出解答。

交了半年養老保險可以累積嗎

養老保險是可以累積的,中斷後也可以繼續繳費。

一、養老保險可以累積嗎?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後,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養老保險不是必須要連續交15年,可以累積。養老保險繳納是可以中斷的,只要在退休之前累計繳納15年即可,當然,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最好繼續繳費,否則會使自己退休待遇受到影響。如中斷繳費,按現行政策規定,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計繳費年限,並按推算後的繳費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基礎養老金;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若本人申請,批准後可以繼續繳費至滿15年。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繳費年限長短與繳費基數高低。新的養老金發放辦法規定,繳費工資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也就越高,今後正常待遇調整也越高,並非“只繳15年就可以了”。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養老保險可以續交嗎?

可以續交的,養老金計算是涉及到“累計“繳費時長、個人帳戶“累計”餘額的,並不是非要連續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以上就是對網友提出的“交了半年養老保險可以累積嗎”這一問題的回答。其實,對於繳納養老保險來說,累計15年和連續15年在養老金計算方面是沒有區別的。對於失業後又重新找到工作的朋友來說,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如果你失業,可以暫停繳納養老保險,再就業後續繳即可。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