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新農保養老保險

濰坊市新農保養老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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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新農保養老保險,該交多少?

很高興爲您回答有關於東莞新農保養老保險的問題,下面具體介紹一下。爲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範圍對象: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及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
  二、調整時間和標準
  (一)基礎養老金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調整爲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調整爲245元。
  (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年滿60週歲不滿70週歲的,由每人每月80元調整爲95元;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由每人每月90元調整爲105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爲115元。
  三、所需資金
  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原資金渠道籌集並發放
  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農村養老金髮放標準和時間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準
  已年滿60週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廣州,其標準爲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爲基數,加發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