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病醫療報銷上限

社保大病醫療報銷上限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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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報銷上限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年度報銷上限:20000元。住院年度報銷上限:30萬元。
重大疾病:自付醫療費用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計算,累加支付。5萬以下,報銷比例50%起,5萬以上,報銷比例60%起,上不封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年度報銷上限:3000元。住院: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