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侵權財產損失是怎樣計算的

第三方侵權財產損失是怎樣計算的

第三方侵權財產損失是怎樣計算的

《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依據本法第二條的規定,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權包括對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等的侵害,本條是指對侵害他人財產權益所造成損害的計算。財產權益是民事權益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物權、知識產權、股權以及虛擬經濟中的財產權利等具有財產性質的權益。

(一)侵害他人物權的財產損失計算

侵害他人物權,是侵害他人財產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現形態,包括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動產等財產進行毀損,致使該財產的外在形式、內在質量遭受破壞,甚至完全喪失,直接影響其價值和使用價值。如汽車被撞壞、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電器被燒燬、建築物被毀壞等。因侵權行爲導致財產損失的,要按照財產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計算。也就是以財產損失發生的那個時間,這個財產在市場上的價格爲計算標準,完全毀損、滅失的,要按照該物在市場上所對應的標準全價計算,如果該物已經使用多年的,其全價應當是市場相應的折舊價格。例如,一輛已經開了五年的汽車被毀壞,其全價應當是二手車市場與該種車型及使用年限相對應的價格;財產部分毀損的,應當按照由於毀損使該物價值減損的相應的市場價格標準計算。如果該財產沒有在市場上流通,沒有市場的對應價格,可以其他方式計算,包括評估等方式。如家傳的古董,沒有市場價格,就可以按照有關部門的評估價格計算。

一般說來,市場價格會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個侵權案件審判終結需要一段時日,如果對於價格標準不作確定,則可能在司法實踐中引起混亂,侵權行爲發生時、訴訟開始時、訴訟終結時等都可能成爲法官考慮的時間點,由於市場價格的波動,不同的時間點可能賠償的數額就會不同。爲了避免司法實踐中可能出現的規則運用上的不統一,本條明確了對財產損失的計算標準,規定以財產損失發生的時間點計算賠償價格,這個確定的時間點通常也就是侵權行爲發生的時間。

第三方侵權財產的計算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法律支援,但是具體的細節處理需要有關的法律程序進行合理的解釋,所以自己要積極的就獲悉有關的法律規定,這樣就可以合理的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在問題的解決過程中,需要合理的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