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財產侵權的法條是什麼?

財產侵權的法條,損害物品的賠償就是財產侵權的法條,侵權責任法規定了賠償財產權利,規定了財產侵權責任,應當賠償的依據,規定了侵權對於財產損失,應當給予的賠償數額依據,財產損害是指破壞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財產侵權的法條是什麼?

一、侵權責任法法律條文: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第二百三十條違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限定,逃避商品檢驗,將必須經商檢組織檢驗的進口商品未報經檢驗而私行銷售、使用,或者將必須經商檢組織檢驗的出口商品未報經檢驗合格而私行出口,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限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限定處罰。

1、《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對具體法律問題的有關司法解釋也可以作爲法律規定直接在判決時予以引用。

綜上所述,財產侵權的法條,財產損害賠償,法律條款有民法通則等法規。損害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也可以折價賠償,依據法律規定,構成財產侵權的,應當賠償,如果確定不了侵權人,有關人員要有連帶責任,損失的賠償,可以透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