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鬥毆學校如何處理?

除了課本上的知識以外,其實孩子的人生價值觀和最基本的思想道德品質都是在學校開始逐漸培養的,因爲現在的孩子其實從上學前班開始,大多數的時間幾乎都是在學校的,本來家長是滿懷期待的將孩子放入到學校讓他們來學習各種知識的。結果,現在的高中生打架鬥毆好像都成了家常便飯的事情,那麼,高中生在鬥毆學校如何處理?

高中生在鬥毆學校如何處理?

一、高中生在鬥毆學校如何處理?

1、警告;

2、嚴重警告;

3、記過;

4、記大過;

5、留校察看;

6、勸其退學;

7、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

二、肇事、打架、策劃、提供兇器、作僞證,按下列情形之一處分: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聽勸阻、用語言挑鬥、惹事生非、用各種方式侵犯他人)和打架者:

①雖未動手打人,但引起打架後果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②動手打人,未傷及他人者,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③致人輕傷者,給予勸其退學處分,並承擔傷者治療所需費用;

④致人重傷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並承擔傷者一切醫療費用。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年滿十六週歲以上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並且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2、參與者:以“勸架”爲名,偏袒一方,幫助一方打架,促使打架事態惡化,併發生嚴重後果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策劃者:

①策劃他人打架,並造成後果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②策劃、組織他人到其它班級或校外打架,造成後果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③勾引校外人員來校打架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4、爲他人打架提供兇器者:

①未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②已造成嚴重後果者,給予勸其退學或勒令退學處分。

5、作僞證者:

①目擊者故意爲他人作僞證並給調查工作造成困難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②既參與打架又編造謊言,捏造事實,阻礙調查工作者,給予勸其退學處分。

6、犯有本條各款並受到公安、司法部門處罰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小編就給大家介紹到這裏了。學校處理高中生鬥毆的方法一般都是對其進行警告,或者最嚴重的是直接開除學籍的這些方法的。況且有些高中生鬥毆的行爲已經不僅侷限於學校處理的方式了,高中生鬥毆是處於可以承擔刑事責任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