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高空墜物傷人多久立案?

一、發生高空墜物傷人多久立案?

發生高空墜物傷人多久立案?

發生高空墜物傷人案件在受理之後的七天之後會進行立案。如果法院受理,那麼法院七天之內會立案,如果法院不受理,七天之內也會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如果要解決民事糾紛,從立案到結案,最長的需要6個月,最短的也需要3個月。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達法律文書,需要鑑定、評估等,時間會增加;如果案件的處理必須以另外的案件審理結果爲依據,可能還會中止,直到另外的案件審理結束。

二、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責任的免責事由有哪些?

1.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責;

2.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其他人免責。

拋擲物致人損害案件中,有可能成爲加害人的當事人需要證明以下事項就可以免責:

①發生損害時,自己並不在建築物中;

②證明自己根本沒有佔有造成損害發生之物;

③證明自己所處的位置客觀上不具有造成拋擲物致人損害的可能性。

三、高樓拋擲物、墜物致人損害責任的特點有哪些?

1.因高樓中拋擲和墜落的物致人損害: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

2.物品是從高樓中拋擲或墜落而導致他人損害。

3.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

4.歸責原則上的特殊性:主要採取公平責任原則,例外情況下采取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四、高空拋物侵權糾紛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